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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铜办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办事处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社区工作,支持、帮助社区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三)抓好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辖区内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按上级武装部门要求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抓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56-406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