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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中心

工作职责

(一)负责编制全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计划。

(二)负责拟定全区国有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

(三)负责制定全区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相关工作制度。

(四)负责指导、监督和调度全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及任务目标考核。

(五)负责区级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经费的审核。

(六)负责建立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档案。

(七)负责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八)教育和培训土地房屋征收从业人员。

(九)负责全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信息化建设。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62-2896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