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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搞好决策服务,组织调查研究,当好区委的参谋助手。

(二)负责组织起草和审核区委、区委办公室文件、报告等综合文稿和区委领导讲话稿、新闻稿。

(三)负责区委各类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

(四)负责区委常委会集体活动和区委常委代表区委参加的重要会议、活动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安排工作。

(五)协助区委领导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的协调落实工作。

(六)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文件、电报的收发、登记、分办、催办、传阅、清退、立卷、归档等文档处理;承担中央、省、市和区党政军领导机关及其要害部门核心机密文件、电报、信件的传递工作;负责制发区委、区委办公室各种文件。

(七)负责各部门重大事项向区委报告工作。

(八)负责区委值班工作。

(九)协助区委领导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并指导区信访局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向区委报告处理来信、来访的有关情况。

(十)负责全区党委办公室系统业务指导和培训等工作。

(十一)承担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62—289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