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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局探索“四方”共治,构建“小饭桌”监管新模式

发布日期:2017-11-14 11:01来源: 市场局作者:陶婷编辑:金莹莹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近年来,在学校周边区域出现了许多以家庭住宅为主开设的为中小学生提供餐饮、休息、学习的场所(简称“小饭桌”)。由于此类供餐场所散落分布于各居民区,具有规模小、条件简陋、隐蔽性强等特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确保广大学生饮食安全,区市场局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结合12月即将实施的《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在全区范围探索“小饭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建立经营者、食药监部门、教育部门、家长四方共管共治的新局面。

一、 经营者自治自查。建立“小饭桌”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承担“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合食药监部门开展自查,并按要求进行整改。与学生家长签订供餐协议,构建微信、QQ群,每日向家长公布当日菜谱,并实时记录学生就餐环境。

二、 教育部门配合监管。教育部门每年开学后半个月通知各学校,统计学生在小饭桌就餐的情况,保证统计数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将就餐情况及时反馈至食药监部门。待食药监部门监管反馈的小饭桌安全情况后,及时在各学校公示,并定期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三、 食药监部门重点监管。结合郊区实际,区市场局制定工作方案,针对学校反馈的“小饭桌”名单,结合食药监监管人员及乡镇“四员”实地核查情况,围绕健康证办理、食品原料采购加工、食品留样、索证索票、操作规范、餐具消毒等重点环节,对经营中的“小饭桌”开展专项整治,不符合经营要求的下达通知要求整改,待《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正式实施后,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备案管理,不符合条件一律取缔。并将所有“小饭桌”备案情况反馈至教育部门,在校内对进行公示。公示食药投诉举报电话,收集学生家长反馈的未备案的小饭桌,以及已备案小饭桌在供餐中存在的问题。

四、 学生家长积极参与。积极参与各方宣传,及时查看“小饭桌”备案公示情况,有参考的选择环境好、安全卫生的“小饭桌”。通过微信、QQ群掌握学生的就餐情况,实时监督。并将就餐中发现问题反馈至食药监管部门,更直接、更迅速的使问题得到处置。

经前期统计及现场核查,郊区共5所小学有21户“小饭桌”,目前,区市场局已组织监管人员开展对上述小饭桌的现场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17份。下一步,区市场局将组织四方会议,部署安排“小饭桌”监管工作。通过四方共管共治,将进一步规范“小饭桌”经营管理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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