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再生育证办理

事项名称 计划生育再生育证办理
设定依据

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

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1.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两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

3.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4.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等;

2.婚育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乡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等;

3.对少数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的流动育龄夫妻,婚育状况和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的,可由夫妻双方亲自对其婚育情况真实性作出承诺(婚育情况诚信承诺书);

4.《条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所需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现场办理”或“现场申请、现场办理”两种方式。

“网上申请、现场办理”方式:申请人可通过安徽省计划生育证件网上申请网站(http://zjbl.ahpfpc.gov.cn/)进行申请,网上预审通过后,申请人直接到受理地现场办理。

“现场申请、现场办理”方式:申请人直接到受理地现场办理时,需提供必要资料,管理地依据《安徽省人口信息统计与管理规范(试行)》确认。受理地接收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后,属于本地管理的由本地审核发证,属于外地管理的移交管地理审核后发证。需要协查的信息,省内通过《安徽省计划生育证件网上办理系统》完成,省外通过PADIS平台或其它方式完成。

办理地点 受理地为申办人户籍地乡镇办,审核地为申办人户籍地(管理地)县级卫生计生委
办事时限 申请人为省内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一方为省外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免费
办事时间 夫妻在怀孕前应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怀孕、生育。因故为经审批孕、育的,可在怀。工作日8:30-17:30。
联系电话 0562-2896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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