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主干道门头店招 |
|---|---|
| 设定依据 |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 申请条件 | 法人、自然人因经营活动需要,依法向郊区行政执法局提交申请 |
| 办理材料 | 1.加盖公章的广告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现场实景效果图3份; 4.委托申请提供委托书; 5.提供场地使用权证明或户外广告设置权取得证明; 6.其他相关材料。 |
| 办理流程 | 法人、自然人依法向郊区行政执法局提出申请,执法局工作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
| 办理地点 | 郊区政务中心5号楼2楼 |
| 办事时限 | 接到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 |
| 收费标准 | 免费 |
| 办事时间 | 工作日8:30-17:30 |
| 联系电话 | 0562-2896782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