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城乡医疗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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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关于印发《铜陵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铜民政民生〔2016〕7号 |
申请条件 | 符合城乡医疗救助,不能在一站式系统中办理的人群 |
办理材料 | 自办 1. 有效证件(如:低保证、五保证、优抚证、低收入家庭证等); 2.疾病诊断证明书;3.住院记录; 4.医保报销凭证; 5.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单据; 6.铜陵市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7铜陵市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代办除自办时需要的材料外,须提交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或委托证明(需要委托人签字)。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 2.社区入户调查审核; 3.符合救助条件的,报县区社会救助部门审批; 4.县区社会救助部门审批完成后,将救助资金打入其指定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5.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 |
办理地点 | 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
办事时限 | 23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免费 |
办事时间 | 工作日8:30-17:30 |
联系电话 | 0562-2896695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