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临时救助申请 |
---|---|
设定依据 |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铜政秘[2015]57号) |
申请条件 |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
办理材料 | 1.铜陵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
2.每位家庭成员的户口、身份证复印件(人户分离的还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9.其他必要的有效证明。 若代办,除自办时需要的材料外,须提交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或委托证明(需要委托人签字)。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填写《铜陵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并经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部门与市相关部门核对确认后,反馈《铜陵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书》至区直管社区(乡镇、办事处)以及申请人; 2.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 3.区直管社区(乡镇、办事处)入户调查审核; 4.符合救助条件的,报县区社会救助部门审批; 5. 县区社会救助部门审批完成后,将救助资金打入其指定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6.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 |
办理地点 | 郊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
办事时限 | 27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免费 |
办事时间 | 工作日8:30-17:30 |
联系电话 | 0562-2896695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