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集体合同合法性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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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4.《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 5.《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 |
申请条件 | 集体合同签订后,在10日内将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办理材料 | 1.集体合同送审表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份; 3.工会社团法人证明材料1份; 4.双方首席代表资格证明1份; 5.签订的集体合同3份; 6.职代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或会议纪要1份。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
办理地点 | 郊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 |
办事时限 | 15日内 |
收费标准 | 免费 |
办事时间 | 工作日8:30-17:30 |
联系电话 | 0562-2896827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