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农机跨区作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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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安徽省农业机械促进条例》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农业机械跨行政区域作业实施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并接受农业机械作业者的咨询和投诉。” 2、《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跨区作业信息服务网络,建立跨区作业信息搜集、整理和发布制度,及时向农民、驾驶员和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等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第二十六条“全国跨区作业信息由农业部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和有关新闻媒体上发布。地方跨区作业信息由当地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发布。”第二十七条“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应当设立跨区作业服务热线电话,确定专人负责,接受农民、驾驶员的信息咨询和投诉。” |
申请条件 | 跨区作业机械需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
办理材料 | 跨区作业机械需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
办理流程 | 直接在区农机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
办理地点 | 乡镇、办事处农业站、区农林水务局 |
办事时限 | 接到申请后立即办理 |
收费标准 | 免费 |
办事时间 | 工作日8:30-17:30 |
联系电话 | 0562-2896191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