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贫困精神病人医药费补贴 |
|---|---|
| 设定依据 | 《关于印发<2016年铜陵市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铜残联【2016】18号) |
| 申请条件 | 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我区精神残疾人 |
| 办理材料 | 1.《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申请审批表》; 2.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 3.低保证(不享受低保的贫困精神类残疾人无需提供低保证,可享受服药卡救助); 4.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诊断证明材料 |
| 办理流程 | 个人申请——乡镇申报——区级审核——市级审批 |
| 办理地点 | 郊区残联2008室 |
| 办事时限 | 3个月 |
| 收费标准 | 免费 |
| 办事时间 | 工作日8:30-17:30 |
| 联系电话 | 0562-2896859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