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延续

事项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延续
设定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 食品经营者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审查—受理—决定—发证
办理地点 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铜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江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大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铜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办事时限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延续申请,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收费标准 免费
办事时间 工作日8:30-17:30
联系电话 0562-5823502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