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在线服务 > 办事指南 > 企业服务 > 农林渔业

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预报和预测

事项名称 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预报和预测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技推广法》第十一条: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于公共服务机构,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防。
2.《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组织推广安全、高效农药,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农民施药技术水平,并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
申请条件 农业法人或独立经营主体
办理材料 农业法人或独立经营主体
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拟定方案,组织实施、跟踪服务
办理地点 乡镇、办事处农业站,区农林水务局
办事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办事时间 工作日8:30-17:30
联系电话 0562-2896191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