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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信息、咨询、培训、良种良法技术等服务

事项名称 农作物种子信息、咨询、培训、良种良法技术等服务
设定依据 《安徽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提供信息、咨询、培训、良种良法技术等服务。
申请条件

1.农作物种子合法;

2.在本市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3.有生产经营场所;

4.具有一定时效。

办理材料

1.农作物种子合法;

2.在本市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3.有生产经营场所;

4.具有一定时效。

办理流程 1.申请;2.受理;3.制定方案;4.组织实施。
办理地点 乡镇、办事处农业站,、区农林水务局
办事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办事时间 工作日8:30-17:30
联系电话 0562-2896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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