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认定及补助发放 | 
|---|---|
| 设定依据 | 《安徽省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认定及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皖农办〔2014〕124号)“第八条 设区市成立工龄补助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审批。”“第九条 县(市、区)成立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第十条 乡镇(街道)成立认定工作小组,负责初审核实。” | 
| 申请条件 | 符合省文件规定条件的辖区内老拖拉机手 | 
| 办理材料 | 符合省文件规定条件的辖区内老拖拉机手 | 
| 办理流程 |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公示、区审核公示、市级审批并报省农业、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 
| 办理地点 | 乡镇、办事处农业站,区农林水务局 | 
| 办事时限 | 规定时限 | 
| 收费标准 | 免费 | 
| 办事时间 | 工作日8:30-17:30 | 
| 联系电话 | 0562-2896191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