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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大学生助学金

1、学生根据安庆市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申请条件,凭入学通知书,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填报《安庆市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区民政部门负责人签字盖公章确认后,交学校贫困大学生助学金评审小组。

2、学校根据相关贫困大学生助学金评审办法及下达的指标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等额初审,并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享受资助学生名单报市教体局审批。区属学校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将拟享受资助学生名单报市教体局审批。


3、市教体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学校上报的资助学生名单审批后,市财政局拨付各校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由学校打卡发放给受助学生。

资助标准:每人4000元。